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9月7日起施行。据悉,继去年8月在杭州市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后,我国将在北京市、广州市增设两家互联网法院,并于本月挂牌收案。
最高法新出台的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上诉机制和诉讼平台建设,并制定了在线诉讼规则,以实现“网上纠纷网上审理”,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根据规定,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主要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