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盘活厂房资源 提升利用效率
广东为企业节省用地成本超百亿元
本报记者 张建军

自去年广东出台《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即“实体经济十条”)以来,广东工业企业用地成本进一步降低。广东省经信委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通过多项优惠政策,广东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超过百亿元。

为优化营商环境,去年8月份广东出台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体经济十条”。为了鼓励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广东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高标准厂房这些工业项目按幢、层等分割转让。截至今年6月份,全省分割工业物业产权3171宗,分割面积达178万平方米;办理高标准厂房产权分割业务1468宗,分割面积达117万平方米。通过高标准厂房分割政策,盘活工业厂房(针对产业链上下游)140万平方米,为企业盘活高标准厂房37万平方米。

同时,广东鼓励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土地承租方可凭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和缴款凭证办理有关规划、报建等手续,促进“租购同权”。大力推进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截至6月底,广东根据该政策租赁工业用地面积达20.33公顷,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8498万元。

根据“实体经济十条”等政策要求,传统工业企业原址升级改造为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另外,对现有工业项目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容积率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全省共有178宗地享受了优先发展产业地价7折优惠政策,面积779公顷,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63亿元;全省67宗地享受了弹性出让地价优惠政策,面积972公顷,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取得成本40亿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