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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逃废债者无处可逃

□ 陆 敏

□ 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并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性,也就是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才是逃废债

今年8月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将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与此同时,各地互联网金融协会也陆续对恶意逃废债展开打击行动。

什么是逃废债?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并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性,也就是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才是逃废债。所谓“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来源,或者虽无收入来源,但有可供履行债务的资产,能够部分或全部履行债务。从债务人主观上来看,逃废债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积极地逃避履行债务,另一种是消极不作为。通常前一种被称之为“恶意逃废债”。

今年上半年集中“爆雷”的P2P网贷平台中,不少是因为平台业务不合规,还有不少则是因为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另外,一些平台跑路之后,更有不少从平台借款的融资者拒绝按时偿还到期借款,企图逃脱还款义务。这些恶意逃债的行为,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加剧了平台风险的爆发。

打击恶意逃废债,纳入征信系统是一个好办法。将恶意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后,金融机构可以更加全面地判断一个借款人,包括出险平台中失联跑路的高管人员的信用违约风险。对一些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限制其未来的融资行为,包括网贷、车贷、个人消费贷款等。

据了解,相关文件下发后,短短几天内,地方报送的逃废债信息已经达到了上百万条。与此同时,有关方面在筛查数据的过程中发现,数据存在标准不一致、错报、漏报等问题。逃废债相关数据质量不高,使得一些借款人的真实性存疑,也在实际操作层面增加了监管难度。

收集数据是第一步,更艰巨的任务是识别数据,通过建立相关配套制度,让数据发挥应有作用。

在监管推动之下,目前一些征信机构正有序跟P2P平台接洽,越来越多的P2P信息将被纳入到征信系统。在业内专家看来,最终的征信情况还要依赖于P2P信息的报送机制和平台自身情况等多个方面。因而,对于P2P平台来说,应对照监管合规要求,按时完成内部整改,并加强对投资者金融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尽快对接相关征信机构,按照要求完善相关数据,提高数据质量。

在互联网技术催生的新金融业态之下,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监管也需更新手段和方法,精准发力。对于监管机构来说,一方面要保护那些正常还款的、诚信的借款人,另一方面,要联合金融机构,织密打击逃废债的大网,让逃废债者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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