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经济日报记者独家专访了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工作小组召集人张占海,解读《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记者:《实施意见》将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怎样的助推作用?
张占海:多年来,海洋经济快速增长,总量已占到国民经济总量的十分之一左右,是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极。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必须看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入是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的印发是自然资源部与商业银行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首次出台政策文件,是推进今年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落细落实的具体举措。
记者:此次《实施意见》有哪些最值得关注的创新举措?
张占海:一是加强对“一带一路”海上合作的金融支持,进一步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意见》明确,重点支持大型涉海企业与“一带一路”海上合作相关国家开展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合作、海岛联动发展合作、国际产能合作,共建海洋产业园区和经贸合作区,支持蓝色经济合作示范项目。共建国际和区域性航运中心、海底光缆项目。在海洋调查等领域共建海外技术示范和推广基地、海洋信息化网络、海洋大数据和云平台技术研发。
二是探索创新产品服务模式与建立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根据海洋经济金融服务需求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原则,《实施意见》提出,一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海洋特色的金融创新产品及模式,例如构建海洋经济抵质押融资产品体系、形成海洋经济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探索海洋经济投贷联动业务模式等;另一方面,探索建立海洋经济信贷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推动沿海各省、市政府建立专门针对涉海企业的融资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按规定开展海洋产业相关业务。
三是紧密围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规划落地。《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对海洋经济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包括传统海洋产业改造升级、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服务业提升、重大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经济绿色发展等5个方面;加强对重点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同时,《实施意见》提出了要“力争未来五年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1000亿元融资额度,并推出一揽子多元化涉海金融服务产品,服务一批重点涉海企业,支持一批重大涉海项目建设”的目标。
记者:下一步将如何推动《实施意见》落地?
张占海:《实施意见》的推进落实需要各有关部门、沿海地方、工商银行分支机构共同努力,积极探索破解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存在的瓶颈和问题。为此,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双方将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相关事项的固定交流渠道,确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双方将共同搭建“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涉海企业、金融机构、海洋部门在投融资、政策、资讯等方面的信息交互与对接。三是自然资源部将通过制定规划、编制海洋产业投融资目录、发布数据信息、开展专题调查和研究等,为中国工商银行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引导和决策建议。中国工商银行也将及时了解海洋经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融资需求,发挥自身综合金融优势,引导资金投向重点支持和推荐的领域、企业和项目,做好对沿海各省、市工商银行涉海项目和客户投融资业务的指导,双方也将组织有关专家做好重点涉海项目联合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