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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将培育一批优质服务业品牌

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印发,将培育打造一批服务业优质品牌,加快促进广西服务业提速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据悉,自治区级服务业龙头企业是指行业特色鲜明、具有一定规模、综合能力处于全区同行业领先地位、创优创新能力较强、服务质量和信誉良好、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服务业企业。《办法》明确,自治区级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范围包括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会议展览、研发设计、软件信息、邮政通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科技服务、健康养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电子商务、商务咨询、人力资源、文化创意、旅游业、体育服务、海洋服务等领域。

据了解,经认定的自治区级服务业龙头企业可享受本办法相关扶持政策。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对自治区级服务业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自治区级服务业龙头企业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竞争淘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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