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顾阳报道:海关总署日前公布数据显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年来,我国与沿线国家外贸增速高出同期外贸整体增速1.4个百分点,今年前7个月高出整体增速2.7个百分点。
作为国际贸易物流链条上重要一环,海关不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提供助力。在境外,与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关建立通关协调机制,发起“关铁通”合作倡议,中哈“关铁通”项目试点测试成功,中俄“关铁通”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在境内,有效发挥多式联运对中欧班列的促进作用,支持在西安等11个中欧班列重要节点城市设立多式联运中心。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中欧班列共开行4475列,同比增长59%。截至今年6月底,中欧班列已累计开行超过9000列,开行线路达60多条,覆盖大部分省份。
积极推进跨境运输便利化,推动我国于2016年7月正式加入《1975年国际道路运输公约》。2018年5月,在霍尔果斯口岸、伊尔克什坦口岸、二连浩特公路口岸、满洲里公路口岸、绥芬河口岸和大连港口岸6个口岸正式启动试点实施公约。大力推动中欧陆海快线沿线国家通关便利化合作,中欧陆海快线海关合作被纳入中国—中东欧国家“一带一路”合作框架。
牵头做好原产地、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议题的谈判工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自贸协定项下的制度对接、交流合作、技术磋商,制定便利合法贸易的贸易规则。2017年17个优惠贸易安排减让税款644.3亿元,增长31.3%,使企业享受到高水平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红利。
截至目前,我国与35个国家(地区)达成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我国AEO企业货物出口至互认国家(地区)时,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降低了50%以上,截至2018年6月底,在“一带一路”沿线33个有AEO制度的国家中,我国已与14个国家实现互认,与其余19个国家正在加紧进行互认磋商谈判或沟通互认合作意向,力争2020年前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已建立AEO制度且有合作意愿的所有国家海关的AEO互认。
此外,海关总署还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关在执法与守法、贸易安全便利等方面的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