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新时代赋予的重大历史任务。日前在京召开的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围绕“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建言献策,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总体看,经过多年经济快速增长,资源环境承载力已经接近极限,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依然严峻。自2015年12月起,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在两年内实现了全覆盖,今年6月又开始了对10个省(区)的第一批“回头看”。其间,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顺曾两次担任督察组组长。作为亲历者,他切身感受到中央环境督察犹如一柄“利剑”,督促各地解决了一大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了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首轮督察在边督边改过程中共问责1.8万余人,第一批‘回头看’已问责4000多人。严格问责并向社会公开,发挥了极大威慑作用,让环境保护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紧绷‘环保弦’。”张宝顺认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必将发挥更大作用。他建议,积极推动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更好发挥对经济转型提质的倒逼作用,促进地方党委和政府更加自觉地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针对人们关心的气候问题,刘雅鸣委员曾多次深入调研。调查显示,随着气候变暖,降水日数减少,短时强降雨增加,风速减小,大气自洁净能力下降,自然生态系统风险增加。对此,他建议,要充分认识气象条件和气候变化规律,着力强化与自然生态安全、人居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气象实时监测、动态评估、风险预警和科学修复能力建设,主动融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管控和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一要充分考虑气候承载能力,守住生态环境气候红线;二要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防范发展建设中的生态风险;三要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发挥能源和经济转型中的气候优势。
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赵雨森常委认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还不完善、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还不足。对此,他建议一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加、细化可操作性规定,确保环保执行人员有法可依;二是持续强化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完善应急装备,提高现场执法能力;三是完善各部门联动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四是切实强化督察考核、问责追责力度。
“我们研究污染防治问题,光靠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和个人行为非常关键。”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认为,“全社会”和“全民”这两个词,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在家庭中安装厨余垃圾处理器、在夏天办公楼空调的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等等,这些身边小事我们现在就可以做起来。”梁振英呼吁,大家都来关心环保,每个人都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实体企业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洪慧民常委建议,国家一方面要控制好增量,使新建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标准,符合现代节能环保要求。另一方面,对已有的老企业不能一关了之,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淘汰落后企业,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同时,要提高环境保护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仅关注生产过程,还要关注消费过程,从产品设计环节开始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保证产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消费全过程环境友好。
蓝天碧水净土的目标要实现并不容易,环境治理从世界经验来看都不是线性的,越到后来越有难啃的“硬骨头”。委员们认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着眼共治共建共享的理念,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绿色发展理念永驻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