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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8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设城市设施要注重“用户思维”
□ 牛 瑾

冷不丁就杵着水泥墩子的人行道、十字路口突然出现的报刊亭、广场上“隐身”的阶梯、两头通向电线杆的斑马线、迷宫一样的地下停车场……近段时间,城市中的一些“陷阱”由于一篇演讲迅速引发共鸣,频频出现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平台并被不断转发,也让人们想要借此探求一系列问题的答案。

为什么会产生触动?因为这样的“陷阱”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正因为司空见惯,我们慢慢学会了熟视无睹,渐渐忘记了亚里士多德说过的“人们为了生活而来到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好而留在城市”。长时间的“见怪不怪”之后被突然点醒,人们产生情感共鸣也就在情理之中。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多“与人不便”的城市设施?一来,受制于成本等诸多因素,作为最低标准的施工规范被视为实际操作中的最高要求,结果就是简单粗暴地“对付”建设中的不少环节,使得符合“规范”的城市仍然充斥着“陷阱”。二来,同一个城市空间往往被赋予多种不同的功能,不同的功能又会交由不同的部门管理,这就可能造成即使发现了城市设施的“与人不便”,也因管理的缺位或重叠而很难及时解决。人们长期“投诉无门”,久而久之自然被迫“无视”了。

已经显现出的这些“短板”容易补齐吗?的确耗费时间。无论规范过低还是多头管理,都需要达成共识后的重新梳理,或许还会因为触动某些人的固有利益而遭遇阻力。真的有那么难吗?其实,只要懂得城市设施更要注重“用户思维”的道理,把置身其中的人们真正当作设计的起点和终点,就会避免更多“与人不便”的城市设施出现。

用户思维是互联网时代的热词,某个新产品想要上市后被用户接受,在设计之初就要揣摩目标用户的心理、研判目标用户的需求;生产出样品后,更要站在目标用户的角度体验产品好不好用、方不方便,并及时做出修改调整。城市设施是特殊的产品,其目标用户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从这个角度来说,城市设施也要遵从上述逻辑,学会换位思考,从细节出发最大限度满足人们的需求。甚至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还可邀请目标用户亲自检验,借由他们的建议实现城市设施的完善。

当然,作为“目标用户”的你我他也有事要做。碰到“与人不便”的城市设施时,不要再停留于抱怨,而是用好手中的权力,积极拨打热线电话,必要时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促成现状的改变。正像有关专家所说的那样,“城市的人性化改造,最缺的就是较真的人。较真推动进步,无原则的宽容只会鼓励低水平错误”。

城市设施影响生活品质,进而影响着人们的获得感。数据显示,到2030年,预计我国城市人口还会净增2.5亿人。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城市设施的“供给方”,还是使用城市设施的“需求方”,都必须尽快行动起来,做些未雨绸缪的事,让更多走进城市的人体会到城市的善意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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