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野外探险成了众多驴友热衷的旅行方式。然而,如果在自身经验和装备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就不顾一切“说走就走”,一旦发生不测,当事驴友连自己所处位置都弄不清楚,不仅会威胁自身安全,还会给社会救援平添负担。
诚然,救助陷入困境、险境的驴友是政府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旅游法也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及时救助。不过,在讲究责权对等、财政公平的今天,并不等于营救任性驴友的费用和成本应该由公共财政买单。毕竟,与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不同,驴友的“任性”探险是一种冒险行为。要想真正管住任性驴友,有偿救援并非唯一的选择,除了要让他们“自付救援费”以外,还要对他们处以一定的经济惩罚,或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在国家有关部门已建立黑名单制度之下,有必要将造成严重危险后果的任性驴友列入其中,给予其一处冒险处处受限。
此外,各地还应尽快推广探险“备案制”。政府部门通过备案的方式对野外探险实行必要的管控,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或重大风险及时提出意见和忠告,必要时要依法制止不当探险活动。相关景区管理部门也要尽量将工作前移,做好宣传、警示工作,让户外探险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