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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民群众满意才是“硬道理”
顾 阳

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营商环境。区域发展的实践表明,哪里的营商环境好,哪里的经济活力就强,发展的后劲也更足。事实上,营商环境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近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放管服”改革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成效,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来自经合组织(OECD)、世界银行等第三方机构的评价报告显示,中国整体营商便利度在全球排名持续跃升,国际竞争新优势正在加快形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各地经济发展的层次与水平不尽相同,在营商环境改善的要求和目标上也有所区别——

经济发达大省广东,把优化目标聚焦在营商环境优势相对弱化、对高端经济要素吸引力有所减弱等突出问题上,精准发力、分类施策。上周,《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正式印发,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改革等方面提出了34条具体措施,有望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山东省则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出发,提出在已有税收政策基础上,继续释放政策红利为企业“减负”,明确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等。据测算,此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全年可为相关企业减负约774亿元。

重庆市两江新区则全面推行“扫码办事”服务,将35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搬上网络,群众只需扫描对应的二维码,就能在手机上看到该事项的基本要素、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事地址以及办事流程等诸多信息,最大程度减少因不熟悉流程而产生的咨询时间和成本。

在简政放权中,营商环境确实得到了改善,但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做“减法”,也要做好“加法”和“乘法”。一个优良的营商环境,不仅要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要有高效有力的监管体系,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和服务,让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再次通报了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涉及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多个领域,其最终目的就是“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实现上述目标并非易事。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痛点,不断找寻解决问题的“支点”,切实抓好落实,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当然,营商环境是否有所优化,群众干事创业是否更加便利,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投票,毕竟只有人民群众的满意,才是评价营商环境优劣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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