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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8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归“天下”
□ 李尚飞

尊重文化的价值,首先应该摆正对文化的态度

北宋名臣范仲淹曾经得到一块宅基地,风水先生看过后说:“住在这里,世代会出宰相一级的人物。”范仲淹淡淡一笑说:“如果确实如你所说,那我就不敢私自拥有了。”他就把那块地捐献出来,在其上建立了府学。

同样性质的事情,也发生在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身上。司马池在凤翔府任职的时候,曾经得到一块碑,碑上刻着石鼓文,可谓绝世文物,价值连城。司马池将它用车拉到府学的门廊下,用木栏围护了起来。

这种发生在古人身上的事情,今天看来很是让人感动。风水先生的说法,在当时还是很有权威性的。那块宅基地已经被范仲淹所拥有,他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在上面建筑屋舍,然后等待着世代出卿相。可范仲淹在“光宗耀祖”“荫庇子孙”观念深入人心的社会背景下,却毅然决然地将它奉献出来,建立了府学。这样,他的意图也就极为明显了:让它惠及他人,让更多的人才出现。

司马池作为一方官吏,那块属于“商鼎周彝”级别的碑,他完全可以私自占有。一方面,他是一个学问颇深的人,收藏研究属于当然之列;另一方面,作为一份珍贵的资产传承下去,对于家庭也极为有利。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放在府学中让那里学习的人共同享用。两件事情,显现得都是一种不计私利、眼界开阔、襟怀坦白的做人风范。

“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这种朴素而高尚的情怀,为许多古代文人所具备。它渗透在他们的血液里,成为先贤做人处世的准则。既然整个天下是所有天下人的天下,那么,世间万物也应该是天下人的。一块土地,它本来就是公众的,是造物赐予大家的,既然被赋予神奇色彩,那还是应该由所有人来享用;一块碑,它承载的是属于全体人的历史和文化,当然应该由所有人来研究利用。与此相照应,中国古代除了个别属性特别的地方或是私人领域,都是不设禁区的,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地去游览,去观赏,去品味:一个美丽的亭子,就立在荒郊野外,无论哪一个人送行都可以进去;一幢久远的建筑,就立于寻常百姓家旁,任何人都可以去欣赏;一片神圣的石窟,就建在路边崖壁,任何人从那儿走过都可以仔细品咂。

今天,无论是从社会公益角度考虑,还是从个人内心自足考虑,都应该传承这样的风范。一件稀有的艺术品,被一个人拥有,那它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一件名贵的文物,本来是“天下人”的,不是我们的先民特意留下来赐予某个人的,拿出来供大家欣赏研究,从中领略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文化,比被一个人藏入暗室要有益得多。范仲淹也好,司马池也好,把那块地、那个碑都用于教育方面,因为教育本身就担负着教化国民的任务,学府、学堂本来就是一个地方文化的象征。中国文化有一个核心的部分就在于视人生为教育的人生。让众人从本来就属于集体的东西中接受熏陶和浸染,这是理所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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