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强化上市公司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夯实资本市场基础,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是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和活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关键;更是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本报今起推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系列报道,探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路径和方法
如果把我国资本市场比作一串珍珠项链,那么,一颗颗珍珠就是高质量的上市公司。
据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底,我国上市公司家数增加到3551家,总市值约50.62万亿元,处于全球资本市场前列。作为资本市场基石的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业绩持续改善,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当下,投资者关心我国资本市场如何健康发展。资本市场应成为增量财富的创造场所,而不能沦为一个存量财富的再分配场所。上市公司是财富增长的重要源泉,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动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形成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发展导向的上市公司质量标准。与此相呼应,应坚持增加高质量上市公司与严格退市制度两手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固本之策。
“进退两难”现象存在
在看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比如,在一颗颗珍珠中,也不乏“南郭先生”;在某些“爆雷”事件中,一些上市公司忽然“珍珠”变“泥丸”,让投资者无可奈何、深恶痛绝。
7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修订后的退市制度。正式发布的退市制度,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这标志着A股退市制度改革迈出了重大一步。
长期以来,A股市场存在着“进来难,退出去更难”现象。“进”端,“门缝”太窄;“退”端,存在“不死鸟”神话。资本市场如何吐故纳新,一直是一个极有挑战性的难题。
进与退,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优胜劣汰,进退有矩,是成熟的资本市场特征之一。以美国为例,自2001年以来,纽交所平均每年有128家上市公司退市;纳斯达克市场年均303家退市,平均退市率分别达到6%和10%。然而,统计显示,2001年至2017年,A股共有93家上市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仅为0.33%。
退市难,有复杂的历史原因。早期,我国资本市场定位于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脱困的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因其具有丰富的融资手段等优势,成为了地方政府的“香饽饽”。一个地区上市公司的数量往往成为考量其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要掰掉“心头好”“动奶酪”,殊为不易。
按市场规律办事
让“进”和“退”按市场规律和节奏推进,成为基础制度建设的一个亮点。完善股票市场上市、退市等基础性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首要一环。
在“进”端,即上市公司的供给端,坚持新股发行常态化。2017年,沪深两市共有438只新股上市,IPO总量占全球的近30%。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直接融资功能进一步增强,IPO“堰塞湖”现象有效缓解。
在此进程中,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要求“严把质量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坚决把那些带病申报、试图蒙混过关圈钱的企业挡在门外。与此同时,新股发行常态化,为股票发行逐步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做准备,推动发行制度向市场化、法制化迈出大步。
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的结构也在悄然变化。过去,A股市场以传统行业权重股为龙头,产业结构偏传统,对新兴经济企业的接纳程度不够。为顺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需要,资本市场发行上市制度加速改革,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快支持科技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激励新经济企业上市,优化A股产业结构,为资本市场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修好“高速路”,加快培育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特征的上市公司。
新股发行常态化,也打击了炒“壳”。此前,新股发行数量较少,供给严重不足,增加了各方“保壳”的动力以及市场对“保壳”的预期,使得“炒壳”“借壳”成为A股一大顽疾。在“乌鸦变凤凰”的背后,不乏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忽悠中小投资者跟风炒作,炒ST股等乱象频出。
对此,刘士余称,IPO数量上去了,“壳”的价格不就下来了吗,市场还会“炒壳”吗?与此同时,借壳上市也被严监管。借壳上市条件几乎等同于IPO,而创业板明确不能借壳上市。今年以来,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基础上,已有5家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或者处于退市程序中。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要处理好“进与退”的关系。一方面要从严把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方面要完善退市过程中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制度,做到应退尽退,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补齐监管短板
今年6月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听取多位企业家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稿)》的意见和建议。市场预计,在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等立法程序后,上市公司治理新《准则》将尽快推出,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治理中,“一突出、两不够”的现象屡见不鲜。“一突出”是道德风险突出。具体表现为“五性”不足:财务合规性、交易行为规范性、并购重组真实性、环境保护透明性和分红意愿主动性均不足;“两不够”是信息披露有效性不够和公司治理结构科学性不够。
这些现象背后,归根到底是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制衡机制无效和外部监督机制缺乏的问题。这些乱象不仅严重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危害上市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严重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投资者意见很大。
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与之相匹配的高质量高效率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形似神不似”的现象,需要“纠偏”。阎庆民表示,资本市场要有新作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提高,就要系统性、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上市公司协会服务水平,共同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客观地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近年来,一个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中心,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为龙头,以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为主线的综合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一系列强化信息披露、严惩内幕交易的“组合拳”正在发挥作用。
比如,督促“铁公鸡”分红,提高回报股东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上市公司诚信合规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有效性;强化发行人和保荐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行政处罚依法全面从严的同时,推进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处罚有效衔接的法律体系等,这些都是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应有之义,也是监管的着力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