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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旅游“尾单”监管势在必行
李秀荣

“越南岘港4晚5日999元”“巴厘岛特惠游4晚5天秒杀价1999元,限位10人”……暑期旅游旺季,不少旅行社都推出了特惠旅游“尾单”。

所谓旅游“尾单”,是指旅行团成团前还未卖出的位置,或是已报名游客临时退团闲置的位置。真实的“尾单”确实价格实惠,但真实“尾单”不仅数量少,而且大多会先在旅行社内部消化,而虚假“尾单”则潜藏着各种陷阱。

现实中,一些旅行社以“尾单”为噱头,把消费者吸引过来后才告知“尾单”已售罄,转而推销其他产品,还有的“尾单”只是预售,游客数量不足时直接被取消……这样的旅游“尾单”显然不是真实惠,而是假促销。

旅游“尾单”,本质上是低价团与强制消费的新变种。旅行社假装临时甩卖旅游产品以减少损失,实则隐藏着旅游购物和多种自费项目等“猫儿腻”。尤其在相关部门大力治理低价团与强制购物背景下,以旅游“尾单”方式推出低价团,成为一些旅行社的变通之道。

以旅游“尾单”名义搞假促销,涉嫌以欺诈方式误导消费者。对此,一方面,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以免“捡漏”成“捡雷”。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对旅游“尾单”加强监管,对旅行社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予以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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