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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8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进导游自由执业试点 加强多领域联合监管
桂林扎实开展国际旅游胜地建设
本报记者 童 政 通讯员 庄 盈

2012年以来,广西桂林市围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定位和要求,狠抓旅游业转型升级,在旅游业发展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中结出累累硕果。

桂林是全国导游自由执业首批9个试点城市之一,主要探索线上导游自由执业和线下导游自由执业。经过筹备,广西首家官方认证、旅行社承诺担保的导游服务平台——桂林“道游网”正式上线。截至目前,已有1500多名持证导游登记相关信息。

桂林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线上导游超市”让导游从所谓的“人头费”、垫付团款等压力中解脱出来,更加关注本职的“导”和“游”,从而规范了旅游市场,提升了服务质量。

记者在道游网看到,网站上不仅有导游的照片和姓名,还包括他们的服务星级、标价等,游客可自主选择。这些导游均持有国家颁发的导游证,并承诺“不进店、不拼团、不甩团、不无故更改行程、不强制消费”,而且服务全程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网站运营至今,已完成预约订单1528单,成交金额达215万元。

针对旅游市场监管面宽、监管部门多、监管难度大的实际,桂林市积极探索建立“1+3+N”旅游综合管理机制。

“1”,是综合监管指挥平台。该平台由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桂林市旅游执法支队、桂林市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中心联合组成,主要承担全市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旅游投诉的处理以及旅游综合执法等工作,特别是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及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开展旅游综合执法、旅游城市间质监互动协作、旅游品质保障及旅游质监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和创新。

“3”,是旅游工商分局、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警察3支执法队伍。旅游工商分局重点对全市主要景区景点、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和旅行社、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等三大重要旅游区域进行专门监管,既突出了针对性、专业性,又兼具灵活性,形成了专门化、常态化、高效化的工商旅游监管体系。2016年6月,“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在桂林市旅游投诉处理中心挂牌设立,统一受理投诉到该中心的旅游投诉纠纷。“旅游巡回法庭”相对固定审判人员负责处理旅游纠纷案件。目前,其他县也相应在当地旅游投诉处理相关部门设立旅游巡回法庭。2016年9月,桂林设立“旅游警察”队伍,主要职责为维护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

“N”,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交通、质监、文化、商务等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开展旅游市场的监管工作。

在“1+3+N”旅游综合管理机制的管理下,目前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总体向好,游客满意度节节攀升。在2018年第一季度广西游客满意度调查中,桂林获得第一名。

据相关数据统计,在涉及桂林旅游行业的投诉中,半数以上为旅游购物退货诉求,绝大多数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皆因“零负团费”经营、强制购物而引发。

2017年6月4日,广西首家、全国第三家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在桂林市旅游投诉中心成立,游客在桂林旅游购物可享30天内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此举标志着桂林整治备受诟病的“不合理低价”又迈出一大步。监理中心由桂林市旅游商品协会联合市旅行社协会、市导游协会一起创办。游客们在桂林市旅游商品协会下属的37家成员单位购买商品,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在保证商品没有人为损坏或物理变化的条件下,可拿购买凭证提出无理由退换货。同时,监理中心设立了40万元的退货保障金。只要出现退货退款,就会相应补足退货保障金。监理中心还承诺从受理到完成退换货服务,7个工作日内办结。监理中心运营一年多以来,实现了旅游购物30天内无理由退货100%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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