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建投资有望改变上半年持续下滑的局面,后续可能企稳回升,安全性更高、前期信用利差较大的城投债将更受市场青睐
□ 城投公司违规举债乱象的源头在于未经充分论证或审批就上马地铁、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监管部门进一步对资金需求端的管理,能够使城投公司的举债更理性
日前,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把补短板作为当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要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督促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要避免资金断供、工程烂尾。
近期以来,基建类、融资平台类的融资情况受到高度关注,城投债发行和交易持续活跃。银河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表明,基建投资有望改变上半年持续下滑的局面,后续可能企稳回升,安全性更高、前期信用利差较大的城投债将更受市场青睐。
“中央的政策显示出进一步强化对资金供给端的管理,对项目融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对于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并非‘一刀切’或‘普惠式’宽松,要求对合理的、必要的在建项目保障资金供给,保证其项目顺利建设;同时采取市场化原则对融资规模和融资利率进行评估,控制债务风险。”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认为。
中诚信统计显示,上半年城投债券共计发行1257只,发行规模1.1万亿元,同比增长56%,并呈现信用级别分化、区域性分化加剧的特点。
“国家政策强调采取市场化原则,可以预计,不同类型、不同地域和资质的城投公司可能会出现分化,符合国家重点建设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的项目将优先得到融资保障。”郑春荣说。
城投公司债务风险问题,也是市场关注的重点。今年上半年,有数家城投公司涉及债务偿付危机,由于其后处置较为顺利,债务得到兑付。
“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脱钩’以后,对债务风险的评估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郑春荣强调,在新《预算法》出台以后,城投公司向市场化经营的方向转型,其原有的债务经过数轮政府债务置换以后,政府性债务基本剥离完毕,其新增债务的属性是企业债务,可以说城投公司的债务与地方政府的债务已是泾渭分明。
为此,郑春荣认为在这新的框架下,以往评级公司、投资者往往关注城投公司的行政级别、所属地区的财政收入情况,现在应该更加关注城投公司自身的经营水平、资产质量以及负债水平,特别要关注城投公司在转型以后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是否形成了新的盈利模式和自我造血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对融资平台公司违规举债产生了政府隐性债务的问题,中央一直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比如,财政部日前公布了广西、云南、宁波、安徽四地违规举债及处理情况案例,均涉融资平台公司。
今年7月份,国务院办公厅针对部分城市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对实际需求和自身实力把握不到位,存在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防范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对举债融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审批(或核准)。
“城投公司违规举债乱象的源头在于未经充分论证或审批就上马地铁、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资金需求端的管理,能够使城投公司举债更理性,降低其债务风险。”郑春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