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基金会概况
(一)社保基金会简介
1、法定中文名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简称:社保基金会),法定英文名称: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 PRC(缩写:SSF)。
2、法定代表人:楼继伟。
3、成立时间:2000年8月。
4、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南座,网址:www.ssf.gov.cn。
(二)社保基金会的职责
社保基金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受托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以下统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制定受托管理的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3、选择并委托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受托管理的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运作。
4、负责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定期编制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负债、权益和收益等财务情况。
6、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社保基金资金,根据委托人的指令拨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7、受托集中持有并单独核算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
(三)社保基金会的组织架构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批复,社保基金会在借鉴国际养老金管理机构经验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架构。
理事大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是社保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基金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社保基金会的重大事宜决策。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国务院任命,理事由国务院聘任。理事长是社保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和最高负责人。
社保基金会现设办公厅、规划研究部、基金财务部、证券投资部、境外投资部、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法规及监管部、养老金管理部、养老金会计部、信息技术部、机关党委(人事部)和机关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章程》和相关决定,社保基金会设立四个非常设机构,即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为社保基金会投资决策机构,主要审议战略和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审定风险政策与风险预算,审定重大投资决策事项。
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社保基金会风险管理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审议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政策、重大投资和重大风险的评判标准,审议资产配置和重大投资的执行及效果评价等事项。
内部控制委员会为社保基金会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主要审议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基础性业务制度、专项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社保基金会内部控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决定,内部控制风险事件定责追责决议等事项。
专家评审委员会为社保基金会选聘委托投资管理人或托管人时设立的评审机构,由社保基金会内外部专家构成,按照社保基金会确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提出投资管理人或托管人的排序名单。
(四)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金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社保基金会受托管理以下资金: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全国社保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保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
2、做实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是社保基金会受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及其投资收益(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基金)。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保基金会与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委托投资管理合同,个人账户基金纳入全国社保基金统一运营,作为基金权益核算。
3、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的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及其投资收益(以下简称地方委托资金)。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社保基金会与广东及山东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地方委托资金纳入全国社保基金统一运营,作为基金权益核算。
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2015年8月17日国务院印发施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结余基金及其投资收益。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社保基金会与各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委托投资管理合同,社保基金会对受托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单独管理、集中运营、独立核算。
5、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是根据2017年11月9日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的划转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单独核算。
本报告仅披露社保基金(包括全国社保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和地方委托资金)的投资运营和财务情况。
二、社保基金投资运营
社保基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和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务院、财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批准文件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运作。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一)投资理念、方式和范围
投资理念:社保基金会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的理念,按照审慎投资、安全至上、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方针进行投资运营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投资方式:社保基金会采取直接投资与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投资运作。直接投资由社保基金会直接管理运作,主要包括银行存款、信托贷款、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转持国有股和指数化股票投资等。委托投资由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管理人管理运作,主要包括境内外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境外用于风险管理的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等,委托投资资产由社保基金会选择的托管人托管。
投资范围:经批准的境内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债券、信托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经批准的境外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用于风险管理的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等。
资产独立性:社保基金资产独立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和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以及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社保基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的部分国有资本、社保基金会单位财务分别建账,分别核算。
(二)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社保基金会在投资运营中形成了包括战略资产配置计划、年度战术资产配置计划和季度资产配置执行计划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资产配置体系。其中,战略资产配置计划确定各类资产中长期目标配置比例和比例范围。年度战术资产配置计划是在战略资产配置计划规定的各类资产比例范围内,确定各类资产年度内的配置比例。季度资产配置执行计划是通过对形势分析和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的审视,确定季度具体的执行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风险管理围绕总体投资目标,针对管理运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各类投资风险,通过专门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进行风险的识别、衡量、评估、监测和控制应对,覆盖投资管理活动全领域、全过程,建立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风险管理责任制度,形成了较为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投资运营管理
2017年,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社保基金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完善投资决策体系,强化会党组对基金重大投资决策事项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统筹推进增效益、强规模、促改革、防风险,以科学精细管理提升投资绩效,努力实现社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科学合理配置基金资产。密切跟踪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合理制定和执行资产配置计划,增强资产配置的穿透性,主动适应市场风格变化,科学配置股债比例,并坚持收益和风险一致性原则,将风险配置和管理贯穿到资产配置和投资执行的全过程。
加强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根据境内股票市场结构性特征,紧密围绕投资基准,认真梳理存量产品策略,深入开展产品改造,加强配置策略穿透。主动应对债券市场结构性分化态势,加强债券产品选择和类属选择,排查债券信用风险,强化银行中长期信用风险分析,及时办理定期类存款。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切实加大实业投资力度,投资规模和质量创近年新高。加强境外市场分析预测,动态调整境外投资结构,超配新兴市场投资。加强资金分级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
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形势,切实加大风险防控力度,落实落细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委托投资机构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调研检查,开展风险监测预警,严格信用债风险管理,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合规风险监控,主动识别、有效化解合规风险。完善委托投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委托产品投资方针,突出长期业绩和业绩稳定性评价指标的导向性。
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成立内部控制委员会,扎实推进组织机构、控制方法和业务链条三维立体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基础性业务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研究建立内部控制执行体系,完善内控风险报告、考评、检查和问责机制。认真开展内控检查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问题,切实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三、社保基金主要财务数据
(一)财务状况
2017年末,社保基金资产总额22,231.24亿元。其中:
直接投资资产9,414.91亿元,占社保基金资产总额的42.35%;委托投资资产12,816.33亿元,占社保基金资产总额的57.65%。
境内投资资产20,557.50亿元,占社保基金资产总额的92.47%;境外投资资产1,673.74亿元,占社保基金资产总额的7.53%。
2017年末,社保基金负债余额1,514.34亿元,主要是社保基金在投资运营中形成的短期负债。
2017年末,社保基金权益总额为20,716.90亿元,包括:
全国社保基金权益18,302.03亿元,其中,累计财政性净拨入8,557.18亿元,累计投资增值9,744.85亿元(其中累计投资收益8,984.98亿元,基金公积和报表折算差额合计759.87亿元)。
个人账户基金权益1,274.06亿元,其中,委托本金余额828.62亿元,累计投资收益余额445.44亿元。
地方委托资金权益1,140.81亿元,其中,委托本金余额1,000亿元,累计投资收益余额140.81亿元。
(二)投资业绩
2017年,社保基金权益投资收益额1,846.14亿元,投资收益率9.68%。其中,已实现收益额1,011.97亿元(已实现收益率5.58%),交易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834.17亿元。
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8.44%,累计投资收益额10,073.99亿元。
(三)财政拨入全国社保基金情况
2017年,财政性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和股份597.8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拨款200亿元;国有股减转持资金和股份79.59亿元(减持资金32.83亿元注,境内转持股票30.72亿元,境外转持股票16.04亿元);彩票公益金318.24亿元。扣除实业投资项目上市时社保基金会作为国有股东履行减持义务而减少国有股份0.26亿元,2017年度财政性净拨入全国社保基金累计597.57亿元。
截至2017年末,财政性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和股份累计8,577.8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拨款3,098.36亿元,国有股减转持资金和股份2,827.75亿元(减持资金955.63亿元,境内转持股票1,028.57亿元,境外转持股票843.55亿元),彩票公益金2,651.69亿元。扣除实业投资项目上市时社保基金会作为国有股东履行减持义务累计减少国有股13.82亿元,以及用于四川地震灾区工伤保险金补助财政调回6.80亿元,财政性净拨入全国社保基金累计8,557.18亿元。
注上述减持资金不包括财政部2017年12月27日下达拨付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全国社保基金的2.04亿元资金,该资金于2018年1季度完成请款和支付手续后划入全国社保基金,并计入2018年财政性拨入全国社保基金的情况。
四、社保基金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
1、社保基金资产负债表(会社基01表)
2、社保基金收益表(会社基02表)
3、社保基金权益变动表(会社基01表附表)
公式
公式
公式
(二)会计报表附注
1、报表编制基础
社保基金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核批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规定》及相关核算规则编制,并基于本附注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社保基金会编制的社保基金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计核算规定》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社保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3、会计年度
社保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记账基础
社保基金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5、记账本位币
社保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委托投资业务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资产负债表日,境外资产美元会计报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会计报表,与境内资产会计报表合并。
外币对人民币即期汇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外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据此套算的汇率中间价,境外委托投资中的非美元外币对美元即期汇率采用路透伦敦时间下午4时的汇率。
6、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社保基金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交易费用在初始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按交易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应收应付利息)确认入账,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社保基金权益,交易费用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产生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指金融工具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报价来源于该市场中的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且代表了有序交易中的价格。若没有现行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采取最近交易日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使用的估值技术应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估值结果的选取应考虑其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选取的估值技术应定期评估并测试其有效性。
7、融资与融券回购
融券回购为根据融券回购协议接受交易对手证券质押、融出资金的业务;融资回购为根据融资回购协议以证券质押、自交易对手融入资金的业务。交易价差作为利息收入或支出,在协议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
8、长期股权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能实施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能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9、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资产价值已回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权益性资产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社保基金权益,债权性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社保基金对资产负债表日市价低于成本50%以上、且在短期内无法回升的境外转持股票,及资产负债表日市价低于解禁日市价50%以上、且在短期内无法回升的已解禁境内转持股票计提减值准备。
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规定:对于转持股份,社保基金会以发行价入账;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本办法公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转持的股份,社保基金会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鉴于上述规定,在禁售期内,社保基金会对境内转持股票不能进行任何运作,境内转持股票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社保基金权益,不计入社保基金损益;在禁售期内发生的减值不计提减值准备,解禁后发生的减值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10、收入与费用
收入与费用指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入与费用。财政性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划入的个人账户基金、广东和山东委托资金,于收到时直接计入社保基金权益,不作为收入核算。
11、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及以前年度收益数的调整
对于社保基金投资中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会应根据被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确认社保基金投资收益。2016年社保基金年度报告公布前,大部分被投资企业提供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个别项目未能完成审计并按时提供审计报告。为了2016年社保基金年度报告的及时公布,社保基金会暂按其未经审计财务数据确认2016年相应的投资收益。2016年社保基金年度报告公布后,这些项目提供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以在公布2017年年报时据此对涉及2016年数据做出相应调整。此外,个别被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生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事项,社保基金应据其调整后的报表金额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收益等相关项目。上述两方面调整涉及的报表项目调整具体如下:
调增资产项目“交易类金融资产”年初数873.25万元,调增资产项目“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4,475.41万元;调增基金权益项目“全国社保基金”年初数5,369.69万元,调减基金权益项目“基金公积”年初数21.03万元;调增基金收益项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上年数1,220.74万元,调增基金收益项目“交易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年数873.25万元,调增2016年以前年度的收益共计3,275.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