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0日公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全国应当公示2017年度年报的企业(不包含试点地区及海关管理企业)2565.64万户,已公示2355.48万户,年报公示率达91.81%,比去年同期高0.67个百分点。全国31个省(区、市)企业年报公示率均超过85%,全部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国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今年年报工作的难度和压力超过往年。从年报基数看,2017年度全国应年报企业(全量企业)比上一年度多417.22万户,同比增长16.77%。
同时,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海关总署在全国开展“多报合一”改革。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不再需要向海关业务平台年报,报送的海关事项也由126项压减为40项,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也提醒尚未年报的企业,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信用会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