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乡村振兴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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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7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农户不是 大生产的对立面
□ 农 兴

目前,我国仍有包括2.6亿农户的6亿多人生活在农村,承包农户为2.3亿户,其中多数是小农户。提到小农户,很多人简单地认为其是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障碍,其实,小农户并非大生产的对立面。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应当看到,现代化的小农户恰恰是今后相当长阶段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力量。

要客观看待当前小农户的作用和地位。一方面,当前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兴起,小农户确实面临相对被动的局面。发展新产业新业态,需要有先进的经营理念、一定的资金投入、专业的营销能力,而小农户运用现代生产技术、信息手段、金融服务的先天能力不强,在市场竞争中难以把握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小规模的兼业农户占大多数且长期存在,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小农生产在解决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传承农耕文明等方面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小农户大量且长期存在,既是中国的国情,也是中国与一般农业发达国家不同的地方。可以说,没有小农户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我国的农业现代化。“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要实现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两道难题一起解,只有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上来,不断提升小农户整合资源要素、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才能实现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齐头并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如何助推小农户的现代化?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既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要扶持小农户生产,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改善创业服务等多种方式,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收益更多地留在主产区、留给农民,增加小农户收入。在小农户生产的基础上,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让他们更好地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要按照“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原则,调整和完善农业补贴,让财政补贴更多更广惠及农民群众特别是小农户。目前,有些地方在探索将财政补助资金以股份形式量化到农民合作社成员或农户,使小农户也能参与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利益分配。这种尝试值得鼓励,今后要激励新型农业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小农户也能分享财政支农的政策红利。

总之,要在政策、产业等方面下功夫,构建相互协同的支撑体系,支持各类新型主体到农村创业创新,带动小农户发展特色化、小众化、中高端、高附加值的产业,共同分享农村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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