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发明报道:今年7月份是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的第二个征期。甘肃省税务部门统筹机构改革和环保税征收工作,征期内全省3452户环保税纳税人申报环保税税收收入5529.5万元,与去年第二个季度排污费4689万元相比增长17.9%;减免税1800.4万元,实际入库税款3729.1万元,实际入库税款数与同期排污费收入相比下降20.47%,折射出环保税促进污染减排方面的效应初步显现。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应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从甘肃省环保税第二个征期征收情况来看,大气污染物入库税款3557万元;水污染物入库税款165.7万元;固体废物入库税款4.8万元;噪声申报入库税款1.6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环保税的征收和优惠政策的落实,促进污染减排的效应初步显现。全省第二个季度环保税减免税额1800.4万元,减免税额占全部申报税款的32.6%,说明企业治污减排力度逐步加大,环保税发挥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