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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7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化县域准公共金融服务
中小企业协会普惠金融促进工作委员会学术指导小组组长 刘克崮

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大,县域资金供应不足,存款资金流失严重。个体农户散、小、缺技术、信息不灵,农业抗灾力弱、附加值低,致使农村金融成本高、风险大、盈利水平低。农户融资缺少抵押物、财务报表,规范信息较少,难寻担保,银行放贷的信用风险大。加上商业银行逐利性强,金融监管重风控、轻发展,制约了农村金融发展。

解决乡村地区融资难,主要方式是增加金融供给,增加乡村金融供给的根本办法是建立新型准公共金融供给制度。需实行市场和政策相结合的办法,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

准公共性指法定开展社会性金融服务、市场化运作,政府政策支持后获社会平均利润,区别于商业性和政策性银行,类似城市供水、气、电、热、公共交通等公共设施。同时,设立专门法规,实行差别监管。自主经营循环,不以盈利为目的,财务可持续。

县域准公共性金融机构首先应通过小组联保、现场调查、打分卡、大数据供应链等技术,发展免押、免保、免财表个人信用贷款;其次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AI等技术手段发展省域数字普惠金融技术;三要建设开放性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探索、发展省域小额信贷和其他类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以及县域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四要建设服务于乡村的社会征信机构和征信业务体系。

(本报记者 杜 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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