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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7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

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近日分别在广东深圳市和陕西西安市揭牌正式办公。两个法庭的成立,标志着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新阶段。

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设立最高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新时代加强国际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正高效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大举措。

据了解,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具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独特区位优势,是辐射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经济支撑带,将以改革创新“排头兵”的要求建设,不断促进国际商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西安位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古往今来都是融汇东西方商贸和文化的关键节点,又是内陆型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落户西安,有着地缘优势和社会环境,将有助于依法妥善化解面向涉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际商事纠纷。两个商事法庭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丰富中外市场主体的权利救济渠道,公平公正、专业高效、透明便利且低成本地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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