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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7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文物局等五部门印发《办法》——
构建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基础管理制度

本报北京7月4日讯 记者张雪4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更好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国家文物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对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的范围和内容、鉴定评估程序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规定,构建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基础管理制度。

国家文物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中所称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是指国家文物局指定的国有文物博物馆机构,为配合办案机关依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依委托向办案机关提供文物鉴定评估意见的专业咨询活动。《办法》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是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程序和保证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质量。

《办法》明确,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的范围涵盖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鉴定评估类别包括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书画、杂项等5个类别。不可移动文物鉴定评估类别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6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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