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生态环境部就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通报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围绕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统筹不力、治理进展缓慢等问题,乌梁素海生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乌梁素海是黄河流域最大的湖泊湿地,是内蒙古河套灌区灌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黄河生态安全的“自然之肾”。因此,一直是中央环保督察关注的重点。
2016年7月份,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指出:农业污染是乌梁素海污染主要来源,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下功夫治理。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2016年10月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规划了湖泊生态补水配套工程、湖泊内源污染治理与生态改善工程等5大类96个项目,总投资80亿元。
经查,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10月份审批通过的《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是巴彦淖尔市政府2013年组织编制的,在审批过程中,虽然局部作了一些调整,但对乌梁素海生态环境保护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研究、考虑不够,规划项目针对性不强,一些规划项目完成时限甚至是2015年底,比规划批复时间还早了一年。
按照《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在96个项目中,41项应于2017年以前完成。但是,截至2018年6月份,实际只完成10项,另有9项在建,22项仍未动工。此外,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乌梁素海保护区未经环评建设5000亩鱼塘”问题后,当地虽然停止该项目建设,但为了经济效益却又一味扩大湖区内养殖面积。在没有充分论证和评估的情况下,河灌总局下属单位仍在不断扩大养殖规模。2017年养殖面积比2016年增加2万亩,养殖区域达到9万亩。
督察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在审核规划时,对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深入研究不够、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规划要求与实际工作形成“两张皮”。作为督察整改牵头部门,在规划推进中,既没有分解整改任务,也没有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敷衍塞责。督察指出,巴彦淖尔市对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清,对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对9万亩养殖项目态度暧昧。在工作中抓具体、抓落实不够,对湖区水质影响最大的农业面源污染没有采取实质性措施,说不清、道不明,得过且过,乌梁素海治理长效机制尚未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