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综合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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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8年6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税务系统:
强化分散采购限额下项目管理

本报讯 记者彭江、通讯员尹道举 刘伟报道: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为着力点,通过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兼顾效率与规范,加强分散采购限额下项目管理,实现了精准高效采购,做到了项目供应商“零质疑”和“零投诉”。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制定了相关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授权采购部门对部分分散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实行简易采购办法管理,确立制度依据;全面加强简易采购项目的管理,明确了范围、工作流程和各部门职责,本着简便高效的原则,确立了竞价采购、磋商采购、电子采购和单一供应商谈判等四种简易采购方式,确保采购程序得到严格执行,采购效率得到较大提升。该税务局还专门制定分散采购限额下简易采购项目预算,将年度简易采购需求和预算进行分类归纳汇总;建立简易采购专家论证制度,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安全及工作量的核算等内容进行科学论证以及价格测算,确保了采购文件编制准确科学合理。据悉,山东省税务局所属的聊城市税务系统等单位简易采购项目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有力促进了当地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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