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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6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依规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潘铎印

近些年,“低价游”饱受诟病,却一直屡禁不止。日前,央视曝光了云南一些地方“不合理低价游”问题。云南省及大理、保山、德宏有关部门立即作出部署,对相关涉事企业及人员开展调查,6家购物店、3名导游和1家旅行社被查处。

“不合理低价游”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根源在于旅游市场畸形发展。许多旅游企业违反法律规定,给导游低廉苛刻的工资待遇,并与提成挂钩。如此一来,导游收入无保证,只能对游客下手,想方设法让游客少逛景点、多购物,自己多拿“回扣”。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执法不严,也纵容了违法经营的存在。同时,也有一些游客贪图便宜,一味追求低价,从而给低价游留出了市场空间。

目前,“不合理低价游”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影响全国旅游市场的顽疾。

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要依法依规。相关职能部门应拿出整治决心,严格执法,从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入手,把相关法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在每一单旅游合同、每一次旅游服务中,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还应强化事前防范、关口前移,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建立不良从业者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让“守法诚信”成为旅游企业的市场准则,同时平衡好旅游生态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标本兼治,让旅游回归健康发展的生态。游客自身也要树立理性消费观、旅游观,摒弃贪图便宜的心理,抵制旅行社抛出的各种低价游诱饵,让“不合理低价游”失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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