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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6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德清:“标准地”制度创造“亩均英雄”
本报记者 黄 平 通讯员 王力中

位于古运河畔的浙江省德清县升华临杭物流有限公司,因业务快速发展,一直在寻找合适的仓储用地。不久前,通过竞标,以总价1940.97万元摘得了公司附近雷甸镇光辉村的一块仓储用地。

与以往土地出让不同的是,这块面积66.9亩的土地,除了有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外,新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土地产出、年土地税收、环境标准等标准要求。雷甸镇负责人表示,这种带“标准”出让的土地,在湖州市仓储类土地出让中还是首次。它明晰了工业仓储用地的使用要求和标准,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工业仓储用地利用低效、税收偏低等问题。

据记者了解,所谓“标准地”,就是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明码标价”,带地一起出让。这是浙江省从今年起开始实施的一项改革新政,也是投资项目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之举。新政规定:全省各地都要建立健全“标准地”制度,新增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旅游用地要带着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等标准实行招拍挂,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奠定基础。

作为率先试点的德清县,县委书记王琴英认为,这项改革深化了“亩均论英雄”的导向,除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颠覆供地模式、服务模式外,还颠覆了招商模式,倒逼转型升级。不仅如此,“标准地”中环境标准与能耗标准的建立,更是践行“两山”重要理论的充分体现。

一直以来,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行政审批等环节耗时费力,为项目投资方所诟病。去年8月份,在全国首批“农地入市”改革中形成诸多有益经验的德清县,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承担起全省首个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推出了“标准地”制度实施,全力聚焦这项投资项目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面对无先例可循的“标准地”制度,德清县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在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2平方公里范围内提前完成区域能评、环评的基础上,选定地块、确定产业、明确标准,并完成了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等指标的制定。

同时,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德清加快建立“标准地”企业承诺、信用评价+数据应用的全过程监管机制,研究起草了《德清县工业“标准地”奖惩办法(试行)》《德清县“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德清县“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等配套政策,并于去年8月底推出了全省首宗“标准地”。

“以前拿地,只要条件允许,总想多拿,现在有了这个标准,就会考虑考虑了。”拍到全省第一块“标准地”的浙江启聚实业有限公司,投资11亿元建设了一座科技创业园。负责人张柏林说,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40万元/亩,土地产出≥600万元/亩,土地税收≥21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吨标煤/万元……面对这些新的硬杠杠,投资就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这样才能达到双赢。

德清县发改委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企业主拿地更多的是考虑竣工投产后产出多少收益,亩税收、环境能耗等考虑得不多。现在,通过倒逼迫使企业拿地也要“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同时也要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增加亩均税收。

据介绍,到5月底,德清县累计成交“标准地”11宗,面积1200多亩,范围已经从最初的工业用地向商服、仓储用地扩大,从省级以上高新区向县级工业园、镇工业功能区延伸。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办事平均少跑12个窗口,环评编制从40天减为3天,仅环评、能评、水影响评价等三项制度性交易成本合计降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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