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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6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舟山:
政策杠杆“砝码”为自贸区添动能

本报讯 “去年我们项目总投资17亿元,涉及增值税税率11%的项目投资7.5亿元左右。此次税率降至10%,减税效应明显。”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管志强说。5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举措落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纳税人纷纷点赞,改革新政直接降低企业税负,有效扶持中小企业,提振企业改革士气,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据浙江省舟山市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处长钟贤忠介绍,随着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低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通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税收杠杆作用显著,惠及自贸区内超半数企业,对海洋运输、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等自贸区重点行业减税效应尤为明显,特别是资金紧张的新办中小企业。

“我公司去年后三季度销售额就已达71万多元,随着公司发展,年纳税额80万元标准已经是‘低指标’,按照原先操作,不用多久就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舟山市光信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良波说,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规模不大,但得益于自贸区优越的营商环境,公司近期效益较好,发展势头强劲。税改新政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一举措让他对企业发展更有信心。“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是国家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对企业释放现金流、再创新再升级、扩大经营规模等多方面都有直接激励作用。”钟贤忠说。

在浙江舟山,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相继推出,确保各项改革红利落到实处。舟山市国税局局长王金武表示,他们将继续开展好税改新政宣传辅导落地,通过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做好宣传引导,同时对核心征管、决策支持、电子底账等系统和资源配置进行有效调试和评估,进一步推广浙江国税电子税务局和浙江国税办税APP,完善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表集成”辅助系统,为自贸区建设再添新动能。(顾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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