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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8年6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调查(2016)显示——
政策支持力度仍待加强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将于近期发布分别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状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精准扶贫参与、融资状况、社会化服务状况及农业新业态发展状况等方面的专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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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指数调查(2016)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在带动“三农”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是我国高质量农产品的重要供给力量。

一是相比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教育水平普遍更高,更加年轻化。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具有更为丰富的商业、政治、金融等社会资源,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二是在社会带动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有利益返还,对农户增收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农户科技知识培训、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一股十分重要的力量。调查数据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但扮演了农业技术推广的角色,同时其所构建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涵盖了全国农户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资源节约型技术应用的“主力军”。在所调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已经采用信息技术的比例占30%左右,促进了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

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拥有较高的资产周转率,销售净利润率和资产报酬率总体较高,且资产报酬率的地区差异较小,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且总体呈上升势头。

五是品牌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对未来发展前景看好,创新意识普遍较强,并且对未来生产经营状况普遍看好。

六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使用信息技术方面有较大优势,发展潜力巨大;但组织制度设计欠缺,金融可及性不高、政策支持力度弱等因素也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虽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加以改善。

首先,我国农产品质量改善任务十分艰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巨大挑战。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三品”认证的比例不高,认证级别较低,绿色生态可持续生产方式不容乐观,化肥、农药、农膜投入仍然偏多,这也为推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方向。

其次,政策支持力度亟待加强。目前针对新主体的政策支持尤其是金融支持力度还远远不够,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现有政策支持力度不是很满意。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密度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政府的产业、金融、激励政策存在不均衡现象,只有极少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了较大力度金融政策支持,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未来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郭文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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