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数据,今年1至4月,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值14478.9亿元,累计较去年同期增长12.9%;今年1至4月,进口高新技术产品总值203215.1亿元,累计较去年同期增长25.3%。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增幅差异较大。2017年,美国、日本和德国在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利申请公开量分别为4.93万件、1.43万件和0.92万件,分别是中国的8.8倍、2.6倍和1.6倍。这些数据说明,与世界主要贸易强国相比,我国仍存在明显差距,在高端产品领域内,中国市场正面临着自主创新在进出口两方面带来的冲击。
自主创新与扩大开放是相辅相成的,对外开放对自主创新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国只有坚持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增强自主研发实力,拥有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才能顺利实现由外贸大国向外贸强国的转变。
以开放合作促自主创新
扩大开放推动自由贸易的发展,有助于整合各种资源,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各领域科技创新,掌握全球科技竞争先机,在开放合作中实现更高层次的自主创新。
一是加快开放式创新,借助“外脑”提高创新效率。当前,我国企业的创新模式正在逐渐从封闭式创新走向开放式创新。应加快利用各种创新要素的互动、整合与协同作用,加强自主研发能力。
二是加快企业价值链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力。拥有先进技术的国家利用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利润,而没有核心技术只能处于价值链的低端。长期依赖外国,会使我国企业错失自主研发的时机,唯有自主创新打破这种依赖,才能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参与到全球价值链中,企业的竞争力由整个价值链的综合竞争力决定。
三是构建全球创新网络,推动全球范围内的开放式创新和价值链升级。全球创新网络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重点关注资源的使用权,将其视为不受空间限制的动态资源。参与到全球创新网络中,开放程度更高,组织方式更为松散,有助于高效整合行业内外创新资源,从而满足我国的创新需求。
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贸易开放程度越高,通过投资和贸易所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就越多。我国应积极融入和主动布局全球创新网络,以此为理念扩大对外开放。
首先,要推进对外经济体制改革。第一,建立对创新要素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环境。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以开放倒逼改革,以改革优化环境。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推进投资便利化,与国际经贸规则对接。第二,建立有利于对外投资的体制机制。一方面,加强对外投资保护。为企业对外投资建立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保护企业对外投资的合法权益,并加强对外投资监管,提高对外投资水平。另一方面,加快改革对外投资的审批机制,放松管制,改善法律、信息、保险等服务。第三,加快推进外贸体制改革。遵守世界贸易规则,推动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大力推动自贸区和自贸港建设。第四,提高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能力,增强国际经贸规则制订和议题设定的能力,同时,反对贸易任何一方滥用规则,推动建立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国际经贸规则,激励创新行为,促进合作共赢,在全球创新共同体中发挥应有作用。
其次,完善开放式创新的政策环境。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外企业都存在知识产权依法保护问题。要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出台鼓励契约精神的相关政策,提高贸易双方之间的信任度,建立良好的商业文明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市场创新。二是完善扩大进口政策。完善进口财税、便利化等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关税,优化进口结构,完善进口管理和服务。同时,扩大重要产品进口,如高新技术产品和重要资源性产品等。另外,扩大消费品进口,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境外消费回流及与民族品牌的合作。三是注重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增强对优秀创新人才的吸引力,消除制约科研人才流动的政策障碍。四是促进产学研结合。通过加强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服务平台,建立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创新政策体系。
再次,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一方面,强化市场机制作用。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推动创新要素市场化发展。对民营企业开放更多市场,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融入全球价值链重新分工的格局中。另一方面,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环境,加强对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权益的保护,激活企业创新活力。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为企业长远发展和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拓展新空间。
(作者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