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18年6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经国家主席习近平批准
我国将首次颁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 经国家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将于6月8日首次颁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授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为国家最高荣誉。设立颁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旨在通过树立中外友谊典范,向世界传递友谊和平、公平正义等基本理念,增进世界对中国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章体以金色、蓝色为主色调,采用和平鸽、地球、握手、荷花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万年青、牡丹花、玉璧、兰草等元素,整体采用花丝镶嵌、掐丝珐琅等传统工艺手工制作。设计制作象征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团结、友谊长存,祝愿世界各国共同繁荣发展。

8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颁授首枚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中央电视台将对颁授仪式进行现场直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