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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合法的“大棚房”当严管
冯海宁

500平方米私家庄园,只需十几万元一套,不仅能住人,还能种菜、烧烤、垂钓,打造都市人的田园梦想……这样诱人的广告短信或广告单,大城市里很多人都收到过。然而,所谓私家庄园就是农业大棚内建设“大棚房”,按照规定这样的“大棚房”并不合法。

作为设施农用地的农业大棚,被改建成私家庄园向城里人公开出售或出租,不仅违规改变了土地用途,涉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也很容易制造出消费纠纷。开发商之所以敢把农业大棚改建为私家庄园,主要在于利益驱动。每卖一套“大棚房”,开发商不仅有十几万元的租金收入,还能拿到农业补贴资金,这比在大棚里种菜收入显然要高很多。同时,这也反映出某些地方的监管工作不力。目前,很多地方对农业用地只采取航拍的方式监管,如果“大棚房”不改变大棚外观,航拍就很难发现相关问题。

可见,今后在监管方式上,除了仍要定期实行航拍监管,还应注意引入其他监督手段。比如,应该奖励知情者提供或举报相关线索。再如,职能部门应该下沉到基层,以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违规真相。如果在每次发放农业补贴之前,职能部门都能先到现场考察,开发商也就不容易得逞。

需要强调的是,只有让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所得,开发商才不敢违规冒险。一旦发现违规“大棚房”,除了责令开发商拆除并恢复原状外,还应该加大在经济上的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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