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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6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约谈、通报到问责,生态环境保护保持高压态势——
环保利剑频频出鞘威力初显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刘 瑾

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当前,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度越来越高。有关部门铁腕护“绿”,祭出通报、约谈、问责等手段。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更是力度不减,生态环境保护保持高压态势。从宽松软到现在从严从紧从快处理,环保利剑出鞘将成常态——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此前一天,重庆市石柱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和江西省宜春市等3市(县)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因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力被生态环境部集中约谈。

环保约谈已实行多年,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更是约谈力度不减,从约谈、通报到问责,生态环境保护保持高压态势。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宽松软到现在从严从紧从快处理,环保问责今后将成为常态,让不重视环境问题的人意识到理念错误,让没有认真履行责任的人切实履责”。

营造重视环保良好氛围

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至今,已有两年。各地明确的214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将近一半,一批关系民生和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但专项督察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一些企业“敷衍整改”,部分地区对待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监管层频频利剑出鞘,约谈地方主政官员,宣示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

中国(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黄茂兴认为,环境保护需要立体化的推进方式,环保督察在其中起到了重要推进作用。保持环保督察高压,有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有助于形成长期化、常态化、正常化的工作机制,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和提高群众环保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增强。

“近来环保约谈取得了很好效果,今后约谈力度仍会加大,督促地方政府切实传导压力,落实整改。此外,针对重点问题还要开展专项督察,移交问责。”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表示,下一步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的《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总体来看,2017年全国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有所遏制,生态系统格局总体稳定。

给一把手戴上“紧箍咒”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监管层来说,让地方政府下大力气治理大气污染,考核官员、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便是一道自上而下的“紧箍咒”。

针对连续曝光一系列环境污染严重的领域、地区和企业,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此前接受采访时强调:“这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措施,希望通过点名道姓、摆事实讲道理的案例曝光,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通报一个、教育一片’。”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向记者表示,环保督察的目的就是要让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有责任、有压力、有意识,让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主动做好环保工作。

诚如曾被约谈的山东省某市一位市长所言:“保证不会再受到第二次约谈。今年,我们要使环境质量有明显改观,三年有个大变样。”

“现在还处于过渡时期,通过约谈方式,比较容易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李佐军表示,环保工作牵涉到许多部门,只依靠环保部门很难完成任务。

黄茂兴表示,约谈对于地方负责人有提醒、指明方向和震慑作用,有助于斩断环保腐败链。环保工作只有一把手重视才能落到实处,否则很难得以实施。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首先从意识上要高度重视,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不矛盾。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不代表先进生产力,地方要着力推进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形成发展新动能。

“经济发展的目的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如果地方环境保护工作做好了,一方面,老百姓的生态福利得到了保护;另一方面,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综合竞争力得到了提高。”黄茂兴表示。

“新环保法出台后,让环保工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问责已成为常态。”刘友宾表示,现在是刚开始执行的头几年,大家还没有形成遵守环境保护法的习惯,以后环保意识深入人心,效果将越来越明显,从长远看,问责将越来越少。

使硬制度成为强约束

根据中央部署,今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已正式启动,督察组将陆续进驻黑龙江、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江苏、江西、广东、广西及云南等10省区。“回头看”重点盯住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后续还将开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再次实现全覆盖。

对此,李佐军表示,随着环保督察不断向纵深发展,如何使督察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常规化和法治化十分紧迫。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环保督察法制化建设,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环保督察基本制度、工作程序、责任机制等,使环保督察工作有法可依。

完善环保督察制度已经被列入日程。今年4月25日,李干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指出,今年将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进一步压实各地方、各部门、各主体环保责任。李干杰还多次公开表示,正在对首轮环保督察充分总结,研究推进有关中央环保督察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有关专家指出,环保督察工作,要形成循环、高压的常态化态势。督察不仅仅是问责,更重要的是要指导,指导地方把督察发现的问题更好地解决。此外,生态环保督察要通过广泛传播,把督察的结果及时反馈,向公众及时公布,形成全民行动齐抓共管的局面。环境保护不是一把手一个人的事情,而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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