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质押新规”)正式实施。股票质押新规对融入方资质及资金用途、质押式回购金额门槛、单只股票集中度和质押率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A股市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步入了一个规范发展新阶段。
股票质押新规对于规范业务市场有着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股票质押市场风险进一步控制,二是限制资金用途、引导资金“脱虚向实”。
具体来说,在限制融入方资质方面,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者从事贷款、私募证券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个人借贷等业务的其他机构;在限制资金用途方面,融入资金需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禁止用于新股申购或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提高股票质押回购的金额门槛方面,规定首次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不低于50万元;在限制单只股票质押集中度方面,明确规定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资方接受单只A股股权质押比例不得超过30%、15%;在股票质押率方面,规定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
在A股市场,股票质押是一种常见的上市公司融资模式。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5月3日,A股共有3371只股票存在股权质押行为,占全部A股总数的95.96%,几乎“无股不押”。以当日收盘价计算,质押股票市值占比10.49%,质押股数占比9.82%。
值得关注的是,近两年来,股票质押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其中以中小创板块为最。数据显示,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2017/2018年(截至5月3日)质押比例分别为6.53%/6.95%、21.23%/21.99%和21.55%/21.97%。在行业方面,医药、基础化工、农林牧渔、传媒等行业质押比例较高,质押比例均在20%以上,钢铁行业今年质押比例比去年上升4.31%。
股票质押业务是一把“双刃剑”。股票质押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上市公司的融资需求,且具备了成本低、效率高、业务灵活、资金来源广的特点,业务发展极为迅速,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其本身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股票质押的风险来源于“对赌协议”的不确定性,如股市行情的不确定性、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等。其中,最大的风险在于股权价值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股票价格每天都在波动,这种风险是难以预测的,在市场急剧下跌的情况下,股票质押的履约保障比例较低,容易面临平仓风险。对于质押比例较高的个股,在平仓抛售的风险下,可能形成恶性循环:平仓导致股价下跌,股价下跌导致更多股票质押达到平仓线,从而导致进一步平仓。
股票质押的另一种风险是信用风险,即资金融入方带来的违约风险。当融资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其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宏观经济、政策面影响出现财务困难时,将无法按约定足额归还资金。
除了这两种风险之外,投资者还需要密切关注利率环境的变化。2017年以来,国内长短端利率全面上行,银行间短期7天逆回购利率由2.65%左右上升至4.19%,长端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最高升至3.98%附近。随着无风险利率水平全面上行,叠加企业融资条件收紧,融资需求较大的高质押比例股票将更容易面临流动性风险的冲击。对此,投资者需要提高警惕。
(作者单位:财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