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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5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灌云县推出“拒执罪联动机制”:
不执行判决告你拒执罪
本报记者 李华林

近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近两年的被执行人董某、董某某主动来到江苏灌云县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是灌云县法院为解决法院执行难,建立打击拒执罪联动机制后的又一案例。

李某诉董某、董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灌云县法院审理于2016年6月份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书生效后,董某、董某某未自动履行判决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明,被执行人董某某于2016年7月份将其名下所有位于灌云县伊山镇某处房地产以51万元的总价转移给唐某某。被执行人董某于2016年6月份将其名下的某网吧以3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左某某。上述情况充分说明被执行人董某、董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转移其名下所有财产规避执行判决,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是,灌云县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董某、董某某看到法院正式启动‘拒执罪’程序后,惧怕自己被判拒执罪,立即按照和解协议将所有欠款全部还清。”灌云县执行局长潘兴军说。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和社会治理机制日益完善,攻坚执行难的物质技术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为此,今年初,灌云县建立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联动机制,通过法院、检察院、公安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形成全县政法机关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协作机制,实现打击拒执犯罪的快速反应和无缝对接。自推行“拒执罪”5个月以来,已有百余个“老赖”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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