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尧都新型传销案让我们见识到了犯罪手段的“与时俱进”。过去,传销通过亲戚、朋友的关系做大做长,诈骗的前提是关系网。现在则可以通过网络,把陌生人以交友、求职、相亲等各种理由一起圈住。临汾市公安局李慧处长的“网络地域立法”不无道理,这一起起传销案能持续发展、下线不断,其背后急功近利的贪婪更值得人们反思。
传销、传销,被骗初始可能诱饵不同,但最终能促使这些受害人变身施害者的,不外乎“捞钱”二字。被骗的屈辱与不甘,慢慢被洗脑成靠此“致富”的畸梦,组织者抓住的也就是这“捞钱”二字。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发财致富的理念确实也在发生变化。这其中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对普通人来说,理解不了别人发财的内在逻辑,却梦想创造同样的财富奇迹,是很多悲剧的根源。
“别做不切实际的发财梦”可能是保持自我清醒最有效的救命“药丸”。如果能意识到这一点,踏踏实实工作,稳稳当当赚钱,传销的队伍可能就会萎缩一大半。否则,要么马上成为骗局中的炮灰,要么迟早为之付出惨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