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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5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租赁型集体宿舍值得探索
冯海宁

近日,北京市相关部门联合起草《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了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集体宿舍要求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去年,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13个试点城市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应该有丰富的产品供给作为前提,可是目前租房市场供给主要以房屋所有人出租为主,床位式租住产品更是稀缺。推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仅能丰富租房供给,可满足多层次租住需求,而且能分流部分租房需求,有利于降低城市整体房租水平。特别是随着城市拆违、城乡接合部综合整治、加强群租房整治以及地下空间清理的大力推进,原来租住在这些地方的人很难找到与他们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房源。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无疑能解决这些人员安全、稳定居住的后顾之忧。

目前,很多公租房、人才公寓由于项目位置偏远、配套设施不全,处境比较尴尬。租赁型集体宿舍应尽可能不远离中心城区,可探索在产业园区周边布局,甚至争取在用人单位附近配建,以缩短租住者的通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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