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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5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居民理财“买者自负”

不久前,《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在定义资管业务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产品出现兑付困难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这意味着刚性兑付打破,保本保收益将成为历史。那么,未来居民理财将受到什么影响?

刚性兑付,简单地说,就是即使融资方无力还款,最终仍会还款给投资人,也就是“总归有人埋单”。在这种理财模式下,投资者不用担心自己的钱会打水漂,往往会对投资损失估计偏低,容易抬高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干扰资金价格,影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弱化了市场纪律,导致一些投资者冒险投机。

此次资管新规针对刚性兑付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比如,细化了刚性兑付的认定情形,明确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属于此类,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保本保收益、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委托其他机构代偿等,都属于刚性兑付。同时,还明确了刚性兑付行为的惩处标准,鼓励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刚性兑付行为。

打破刚性兑付后,理财产品不再保本了,变相发行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现象将逐渐从市场上消失。这意味着消费者要改变将理财产品视同银行存款的理财习惯,在投资理财时,要了解产品理念,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平衡,根据风险偏好作出选择,做到“买者自负”、谨慎科学投资。 (晓 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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