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5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首次邀请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最高法院院长与会,将进一步提升和发展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之间的司法交流合作水平,推动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据介绍,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坚定遵循“上海精神”,携手应对地区安全挑战,深化经济、人文等领域合作,在构建命运共同体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始终是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200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建立以来,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在共同打击跨境犯罪等方面深入开展交流合作,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随着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之间务实合作和人员往来不断密切,跨境民商事争端不断增多,各国均不同程度地遭到有组织跨境犯罪、恐怖主义等侵害,特别是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给各国司法机关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此次会议专题研讨内容涉及法院信息化与智慧法院建设,打击暴恐等犯罪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和跨国司法合作,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与司法实践,跨境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则与司法实践,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国际司法合作机制完善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