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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5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普法办公布首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本报北京5月21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近日,全国普法办印发第一批《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这是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有力举措和配套制度。

这次印发的首批中央国家普法责任清单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10个部门,明确学习宣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是各部门的共同普法责任;同时明确了各部门负责宣传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并确定了责任部门和普法工作协调部门。这为各部门履行普法责任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据悉,全国普法办将结合“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加大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还将陆续公布其他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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