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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5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发出通知:
加强“红色经典”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司法保护

本报北京5月14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涉及保护红色经典传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纠纷案件,依法保护红色经典传承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过程中诞生了大量的红色经典,涌现出了无数的英雄烈士。他们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华儿女的杰出代表,其所承载的精神价值,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依法保护红色经典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知要求,要依法妥善审理好使用红色经典作品报酬纠纷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纠纷案件。在侵权认定、报酬计算和判令停止行为时,应当秉承尊重历史、尊重法律、尊重权利的原则,坚持红色经典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利益平衡。为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对因使用红色经典作品产生的报酬纠纷案件,不得判令红色经典作品停止表演或者演出。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红色经典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上述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其他人未经明确授权不得行使。最高法院要求,要依法正确界定红色经典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要依法正确界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红色经典作品类型,并在此基础上准确认定不同的权利属性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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