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严格的环保执法,一些人不仅没有把握好环保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反而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甚至认为“环保停产影响经济发展”。对此,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环保行动中受到冲击的,往往是那些靠牺牲“环境容量”才能盈利的企业。同时,以污染换取GDP的做法,不可持续,必须摒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是新发展理念题中应有之义。除了政绩考核标准需要加快完善,各地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保持应有的定力,坚决挤掉粗放发展的水分,咬定青山不放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