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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5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抢人”之后要用心留人
□ 冯其予

近一年来,我国多个二线城市密集推出包括优惠落户、现金补贴在内的各种“抢人”政策,甚至出现全国在校大学生仅凭学生证、身份证即可落户的现象。有观点指出,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反映出各地对于以人才为引领的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刻认识。另一方面也提出了如何通过创新机制在“引人”之后实现“留人”的新课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才队伍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但人才结构不合理、高端人才缺乏、创新精神和创造力不足等问题日渐突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迫切需要人力资本质量提升和结构升级。

如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以人才为引领的创新驱动阶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是支撑创新的第一资源。因此,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从这一角度来看,这些城市出现的“抢人”大战,本质上是各地加快提升创新人才供给质量,加快培养造就支撑经济转型发展的现代化人才队伍的一种尝试和实践。

引进人才,短期内看落户、补贴甚至是购房优惠的政策的确颇具吸引力,但是要想把人引进来之后能够踏踏实实地留下来,不在鼓励人才发展的环境和体制上作出一番具有实质意义的创新恐怕是不行的。不仅“抢人”要创新,留住人才更要创新,特别是要通过创新来实现“人尽其用”。正如业内专家所说,“让人才成就事业、实现价值,才是对人才最大的尊重和肯定”。

首先,需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尤其是以更大的魄力争当人才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逐次突破针对人才管理行政化、“官本位”,人才科研成果转化难、收益难等难点问题。

其次,要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充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比如,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这一块,就可以通过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来疏通人才流动渠道,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更要力戒简单用管党政干部的方式管人才。

同时,还需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比如,赋予创新主体对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自主权,提高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制定完善人才入股、技术入股及相关税收政策,让人才有更多成就感、获得感。

此外,还需创新人才服务保障机制。特别是在用户口和住房补贴吸引人才之后,更要在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人居环境等方面加大投入,让人才享受便捷周到的各种服务,提升城市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使各类人才免去后顾之忧,从而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事业发展之中。

总而言之,各种优惠政策只是在吸引人才的工作上迈出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良好创业环境的形成。只有包括制度体系、市场秩序、社会保障在内的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并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才能最终形成人才安居乐业的良性循环,为各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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