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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5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完善制度规范网络募捐
房清江

近年来,网络募捐因成本低、传播快、效率高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因缺少慈善机构的募赠中继,募捐意图、条件等审查把关以及善款保管、使用、处分缺少独立第三方的监督与制约等原因,也引发了不少信任危机。

在《慈善法》中,个人求助式的募捐,并没有被纳入规制范畴,在法律上按照民法上的赠予来规制和调节,但这不足以对这种直接赠予本身所具有的慈善性质予以保障。网络募捐容易引发诈捐以及质疑,关键是缺少监督与制约,这正是网络募捐掉入信任危机的原因。

为了更好地规范网络募捐,有关部门已经明确了一些管理制度,如个人求助的募捐信息须由有资质的网络平台发布,并要求平台对信息作出审查和标识,初步解决了募捐在网络上无序泛滥的问题。不过,网络平台提供的只是一个信息中介,无法像公共管理机构一样拥有更充分的处理权限,同时受条件限制,面对分布在不同区域的求助者,也无法对募捐信息真实性以及后期善款使用等给予有效核查和监督。

引导网络募捐趋利避害,除了平台积极履责之外,管理部门应致力于实现线上与线下监管的融合。比如,建立个人网上求助募捐向所在地管理机构备案制度,备案作为平台信息发布的条件,募捐相关情况由平台向备案机构通报,由备案机构监督募捐款项的使用。只有完善制度、堵住诸如炒作式、打赏式之类游离在灰色地带的募捐形式漏洞,才可能失去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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