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乡村振兴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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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5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赣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群众负担减轻了 清纯村风守住了
本报记者 黄晓芳

最近,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樟木乡牛岭村黄金发的女儿出嫁。他说,原本谈好12.8万元彩礼钱,因村里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我是共产党员,就没有收。

去年以来,赣州市大力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党员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严格执行规定,不踩纪律“红线”;红白理事会劝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中,一大亮点是坚持以群众为主体,让群众有参与感、获得感,推动乡村文明风尚不断向好。

赣州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婚丧喜庆事宜方面破除陈规陋习,反对铺张浪费,拒绝封建迷信,树立文明新风。

为使乡村文明新风深入人心,赣州95%以上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签订了移风易俗承诺书。大余县新城镇高龙村党支部书记高远平的叔叔过世,他说服堂兄弟简办丧事,并将叔叔的骨灰暂放家中,待镇里公墓建好再移至公墓存放。

同时,赣州建立“一约四会”发动村民自治。全市3765个村(居)修订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的具体规范纳入其中,建立村民理事(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

“过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常见,在农村形成攀比之风,现在倡导简办新办,群众的负担减轻了,清纯的村风守住了,老百姓的生活越过越好。”于都县岭背镇太阴山村红白理事会会长朱永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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