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日讯 记者董碧娟报道:5月1日一大清早,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北京昌水建筑公司会计孟春蕾开出了增值税改革新政实施后的新发票。“我们公司今天开了2张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之前的11%税率,可以少计提销项税1.6万余元,减税效果立竿见影。”该公司成为增值税改革新政红利的“尝鲜者”。
今年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出将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3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全国税务系统迅速行动,与财政等部门一起,制发政策文件、调整信息系统、强化政策辅导,于5月1日如期开具税率调整后发票,深化增值税改革“首战告捷”。
据了解,截至5月1日17∶00,各省份均顺利实现税率调整后发票开具工作,开票份数达215万份,开票金额138亿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9万份,增值税普通发票93万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09万份,机动车销售普通发票4万份。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业、建筑、基础通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可以直接降低企业税负,鼓励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为企业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千万不要小瞧降下来的这一个点,粗略算下来减税还是非常可观的。”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财务负责人赵成彦介绍,按照该集团2017年度财务数据测算,将会降低增值税税额约6000万元;按照2018年度集团预算来测算,将减税9200余万元。
此次新政还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其中,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分别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是国家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对企业释放现金流、降低税负、扩大规模等方面具有直接激励作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允许部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予以选择,使纳税人拥有更多的主动权。
“为将上述减税‘大红包’不折不扣地送到纳税人手中,税务总局将增值税改革任务细化为10个方面41项措施,并逐一抓好落实。”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说,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等征管配套文件,对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税率调整相关配套规定进行明确,以帮助纳税人更好享受改革红利。
各地税务部门也纷纷立足本地实际,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确保增值税改革红利落到实处。比如,北京市税务部门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联合举办税收政策解读会,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增值税改革政策。北京市国税局局长李亚民表示:“北京国税将继续落实好各项改革工作,精准解读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切实营造更加优质便捷的办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