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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5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从哪入手
陈发明

长期以来,在一些地区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在实验室与产业化之间有一面“无形的墙”:科研成果因供需信息不对称、体制机制不灵活,导致科研人员手握成果难以走出实验室,只能将论文束之高阁;而企业发展急需新技术、新产品,却受困于自身科研力量不强的人才瓶颈。这面墙也经常被称为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技术供给与实际需求不配套、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相脱节。

这些问题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地方显得尤为突出。比如西部某省,科研院所、高校等创新资源相对充裕,在西部省区中排名靠前,本来应该成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股优势力量。但是受各种因素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却不足一成,远低于全国30%左右的水平,大量优秀创新成果“养在深闺人未识”,优势也就成了短板。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发展战略中,创新驱动被频频提及,按理说科技成果只会是抢手的香饽饽,怎会出现转化不足甚至闲置的情况?

一方面,是科技资源的配置不均衡。我国的创新要素过多地集中在专业院所和高校中,这些机构在人员、资金、设备和项目等方面具有传统优势,但也受传统机制影响,科研成果到写成论文、评科技奖项就画上了句号,将成果进一步转化的动力不足,所谓“成也传统,困也传统”。另一方面,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还不突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创新驱动,离不开企业在技术变革和科技进步中的主体作用。但是,目前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参与制定技术创新政策、规划和重大科技项目的决策等科技事务上,“话语权”还不充分,与其在产业发展中的地位不匹配。

不论是在企业还是在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最核心的要素是人。因此,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关键是要打破束缚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桎梏,而激发科技活力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使创新成果更好服务发展和民生。这项政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就是通过将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与科技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激发调动各类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积极性,从而催生更多具有转化价值、能够形成产业的技术成果。不仅让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也要转化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当然,人是创新驱动的核心要素,但并非唯一要素。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除了激发人的活力,还有更多的体制机制壁垒需要破除,也需要建立协同创新等一系列更加完善、科学、高效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才能够让更多的科技成果服务高质量发展,真正实现“通则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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