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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4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本报评论员

今天,我们一起迎来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这个为激励和保护创新而设立的日子里,我们需要思考如何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守卫创新中国发展。

千百年来,创新深刻地改变了我们的生产与生活。没有创新,世界将停滞不前;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将与我们渐行渐远。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的“质”的转变,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生态系统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立法上,相继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正在加紧著作权法的修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渐完善;行政执法上,建立打击侵权假冒机制,努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司法保护上,组建了知识产权法院和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实行跨区域审判。

一系列措施大大提高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和能力,再加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显著提高了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为创新中国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强力护航。有数据显示,中国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2017年,中国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达到5.1万件,跃升至全球第二位。这些铁的事实,无疑是对刻意渲染和强化中国“山寨”“抄袭”刻板印象、以所谓“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为借口挑起争端的某些国家的有力回击,也在提醒国人转变观念,不要用老眼光看自己、不要自觉矮人一等。

但是,努力不能止于此。毕竟我国法治建设还在不断完善当中,知识产权领域的很多基础性工作也还有很大拓展空间。

我国将保护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已经十年,迈入又一个十年,必会将措施加码、力度加强、范围加大,继续有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始终坚持对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主旨演讲中表示,今年中国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这番表述,再一次向世界传递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

当然,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在对外合作和国际贸易过程中获得对等的尊重。

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国际分工日益细化,工业产品的国际化程度逐渐提高,哪怕一个小小的保温水杯都可能是国际合作的产物,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的疆域正一步步扩大。特别是在“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的强烈信号下,竞争与合作的机会势必增多,知识产权利用和保护的任务势必更加繁重,对此,我们要有国际视野。我国历来在知识产权领域一视同仁,近年来裁定的很多涉外知识产权官司中,国外企业胜诉率高达八成,也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当中国企业到国外申请专利或行使知识产权时,总会遇到一些阻碍甚至政策壁垒,缺乏对等保护。

属于我们的权利,牢牢抓在手里,绝不含糊;属于他人的劳动成果,理应予以尊重,取之有道。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双赢的局面。我们要携起手来,筑牢激发创新热情、保护创新成果的坚强保障,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在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上继续探索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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