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不仅是“引进来”,还有“走出去”。4月10日,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拟在位于德国法兰克福的中欧国际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欧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中欧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15年成立的合资公司,是首届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的重要成果。作为连接中国和欧洲资本市场的桥梁,中欧所利用德交所市场基础设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由德交所运营),为国际投资者在欧盟监管框架下,投资中国优质公司及中国相关的债券、交易所交易基金等产品提供了新机遇。
中欧所D股市场的“D”代表德国(德语:Deutschland),D股将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打开多元化金融服务之门。D股市场首批上市企业拟定为具有明确国际化战略的中国蓝筹上市公司。中欧所在中欧资本市场间搭建了一座优质的桥梁,首次为欧洲投资者提供了直接投资中国蓝筹公司的良机。目前,中欧所的业务产品范围包括ETF、债券和存托凭证(DR)等。其中,ETF产品准备充分,已有十多家国内外金融机构计划合作发行若干只ETF产品。
业内人士分析,D股的推出能够成为中德两国制造业合作的资本交流平台,有助于促进“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对接。同时,企业直接融资需求也能够得到满足,中国经济的直接融资比重将随之提高。目前,中欧所D股的交易货币是欧元,以人民币交易D股的可行性也在研究中,预计未来将允许中国企业在欧洲以人民币而非英镑或欧元的形式来募集资金。
发行D股对A股上市公司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行D股有助于公司提升在欧洲的品牌知名度,拓展欧洲业务;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外融资平台,实现国际化战略海外落地;有助于公司开展跨境并购实现转型升级,提升全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拓展境外融资渠道,当地融资当地使用,降低汇率风险。
D股发行适用于哪些规则?据介绍,在境内方面,D股属于境外上市外资股范畴,适用中国《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境外方面,D股上市、交易、托管及结算等适用德国及欧盟资本市场法律,如德国《有价证券招股说明书法》《有价证券交易法》等。
什么样的公司能在中欧所发行D股?据该负责人介绍,中欧所D股发行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现阶段应为优质蓝筹上市公司,未来可扩展为注册地在境内的其他优质企业。
D股的募集资金会如何使用?从目前情况来看,募集资金使用应参照欧盟资本市场现有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需及时向市场公布。
据了解,为确保中欧所D股市场稳健起步,首批D股发行人将优先选择符合以下特点的公司:一是优质蓝筹上市公司;二是公司具有清晰的国际化战略思路;三是公司在欧洲已有或计划进行业务布局;四是公司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或“一带一路”倡议相关企业;五是公司重视分红;六是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