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统计局17日发布数据显示,1月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和5.1%,分别比上年同月下降0.2个、0.4个和0.1个百分点。这是我国首次正式对社会公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
调查失业率是指通过劳动力调查或相关抽样调查推算得到的失业人口占全部劳动力(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据介绍,我国城镇地区失业率水平既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充分就业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调查失业率对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和反映就业失业状况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公布调查失业率,既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政府统计服务社会的客观需要。将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并用,同时公布两种来源的数据,能够为分析研判我国就业失业状况提供更加全面、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曾湘泉表示,基于劳动力调查获得的调查失业率由于覆盖范围更广,发布频率更快,指标定义符合国际标准,可以更全面、及时、合理地反映我国劳动力市场变动情况。此外,劳动力调查内容丰富,除失业率外,还涵盖了劳动参与、工作时间、就业质量、工作搜寻等方面的内容,是多维度研究劳动力市场运行的重要数据来源。此次国家统计局正式对社会发布月度调查失业率数据,表明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已经基本成熟,也标志着我国就业失业测量体系日趋完善,对科学构建我国宏观经济景气监测指标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