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潜在表现之一是流动性风险,且集中体现在银行间市场,表现为“资产荒”和“负债荒”并存
应该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深化金融监管体系改革
本报讯 记者李华林报道:近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及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发布了《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8》。《报告》指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潜在表现之一是流动性风险,且集中体现在银行间市场。
《报告》认为,过去5年来,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处在一个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宏观经济风险与金融体系风险同时处在一个持续累积的阶段。
“从逻辑上分析,系统性金融风险与宏观经济基本面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性,呈现出较为显著的‘顺周期性’。”《报告》认为,当经济形成向上趋势,系统性金融风险会被严重低估,且基本看不到踪影。但是,当经济形势逆转向下之时,系统性金融风险往往会迅速暴露、严重恶化并可能进一步引发经济问题。
《报告》指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潜在表现之一是流动性风险,且集中体现在银行间市场,表现为“资产荒”和“负债荒”并存。
“流动性风险的本质就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信用转换骤停。”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表示,在目前中国的金融体系中,银行是主导机构,银行间市场是核心的基础市场,而流动性是银行主导金融体系运作的核心变量。一旦银行信用风险持续累积,期限错配管理难度提升,资产负债匹配更加困难,“资产荒”和“负债荒”同时出现,这可能导致银行部门在流动性管理上面临实质性难题,进而导致银行体系以至整个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同时,在金融机构资产多元化、资产期限长期化以及跨界合作过程中,金融机构对短期流动性的依赖程度日益提升,典型表现在隔夜拆借市场上。《报告》显示,过去2年至3年中,银行间市场已经成为一个严重依赖流动性的交易型市场。隔夜拆借规模从2015年2月份的1.34万亿元飙升至2016年8月份的9.44万亿元。2016年8月份后,人民银行主动进行金融部门去杠杆并取得了积极进展,2017年8月份隔夜拆借规模仍有5.43万亿元。
《报告》预测,银行间市场的调整将导致市场流动性整体偏紧,利率可能高位运行甚至小幅持续上行。虽有季末因素,2017年3月30日质押式回购隔夜利率盘中最高达26.8%,2017年9月30日质押式回购隔夜利率盘中最高达20%,过去120日隔夜利率加权平均达到3.06%。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亦整体上移。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控制流动性风险,《报告》建议,应该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深化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注重功能监管、依法监管和监管协调。实施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双支柱政策框架,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
“还应坚持问题导向,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核心要素。”胡滨说,重点包括关注金融顺周期性的风险冲击,强化流动性风险管控;深化财税体系改革,缓释地方政府公共债务风险;整治影子银行体系,通过“穿透式”监管,防范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制度性错配等。